• 區(qū)劃代碼:632522000000
    地名由來:定名同德,取“邊民同服中央德化”之意。由同仁、貴德各取一字為名。(中國地名語源詞典)

    歷史沿革:同德縣歷史悠久。古為西羌地。南北朝時期為吐谷渾政權(quán)轄地,隋代屬河源郡赤水縣。唐開元年間同德屬吐蕃,置獨山軍管轄,元代由宣政院所屬吐蕃等處宣慰司及其下設(shè)的必里萬戶府管轄。明代屬朵甘思行都司,明末和碩特部自新疆遷至青海牧區(qū),屬和碩特蒙古勢力范圍。清雍正三年(1725年)清廷將青海蒙古各部落劃為二十九旗。隸屬和碩特南左中旗(縣現(xiàn)存“霍碩特南左翼中旗札薩克”銅印一方。即為當(dāng)時旗長之。。清代中后期,蒙古勢力衰落。由甘南川北、果洛等地遷入藏族部落。原有蒙古人或被融合,或移牧別地,至清末以后,已成為藏族為主體的地區(qū)。1929年青海建省后隸屬青海省貴德縣。1935年5月,青海省政府在拉加寺設(shè)立縣治。定名同德,取“邊民同服中央德化”之意。屬青海省第七區(qū)行政督察專員公署管轄(1941年冬,改為第三區(qū)行政督察專員公署)。1946年第三行政督察專員公署撤銷,歸青海省政府直轄。1950年7月成立同德縣人民政府,暫駐茫拉(今貴南縣境內(nèi))直屬于青海省人民政府。1951年11月成立同德藏族自治區(qū)。1953年8月,縣址遷至尕巴松多。1953年海南藏族自治區(qū)成立,同德藏族自治區(qū)改為同德縣,由海南藏族自治區(qū)(1955年改為自治州)領(lǐng)導(dǎo)。1959年4月,同德縣劃給果洛藏族自治州管轄。1962年11月,同德縣又劃回海南藏族自治州管轄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