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區(qū)劃代碼:220881000000
    地名由來:本內(nèi)蒙古科爾沁右翼前旗地,土名雙流鎮(zhèn),為洮兒河、蛟流河合流處。清光緒三十年(1904年)置洮南府,1913年改洮南縣。1958年與白城縣部分地區(qū)合并,改名洮安縣。1987年改設洮南市,以在洮兒河之南,故名。(中國地名語源詞典)

    歷史沿革:洮南—因位于洮兒河南岸而得名,是一座歷史悠久的古城。春秋、戰(zhàn)國、秦、兩漢、三國、兩晉、南北朝時為中國北方東胡、肅慎、鮮卑、扶余、室韋、契丹地。唐時屬松漠都督府。遼、金時屬泰州。元初是哈赤溫封地,先后隸屬泰寧府、泰寧路。明時屬奴兒干都司泰寧衛(wèi)。清初,為科爾沁右翼前旗扎薩克圖郡王旗領地。光緒二十八年(1902年)盛京將軍增祺會同欽差大臣兵部尚書裕德奏請放荒招墾,朱批允準,設扎薩克圖蒙荒行局,同年蒙荒行局總辦張心田,幫辦劉福升帶領各委員至沙吉蓋毛都(市政府所在地的原名)勘定城基,并修筑了城垣(即后來的縣城)。光緒二十九年(1903年)蒙荒行局由鄭家屯遷至沙吉蓋毛都,并旋改沙吉蓋毛都為雙流鎮(zhèn)。光緒三十年(1904年)放荒告竣,經(jīng)盛京將軍增祺與欽差大臣奉天府尹廷杰奏請設治,同年6月初二奉到皇帝朱批,于現(xiàn)市政府所在地設洮南府,隸屬奉天省。1913年,廢洮南府改為洮南縣,隸屬奉天省北路觀察使公署。1929年全國廢道存縣,實行省、縣兩級制,縣分三等,洮南縣為遼寧省一等縣。1931年日本侵占洮南縣城,立偽洮南自治指導委員會,1933年改稱洮南縣公署,隸屬奉天省。1945年10月下旬洮南解放,1946年1月建立人民民主政權,成立洮南縣民主政府,曾先后隸屬吉江行政公署第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和嫩江省、遼北省、黑龍江省。建國后1954年6月19日改屬吉林省白城地區(qū)專員公署;1958年10月23日與原白城縣12個鄉(xiāng)合并為洮安縣;1987年5月21日,撤銷洮安縣,設立洮南市,仍隸屬吉林省白城地區(qū)行政公署。國務院1993年6月14日批準撤銷白城地區(qū),此市由省直轄。1995年劃歸白城市。